应东峰律师亲办案例
法律为我讨回公道
来源:应东峰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09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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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警示
三年前,她因涉嫌与人谋杀丈夫而被捕,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,上诉后,省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,台州中院重新审理后,作出公正判决。于是,在关押了1090天后

杀夫女子被无罪释放
/阿奇 文丰山

*香是在被关押1090天后重获自由的。
*香涉嫌与人合谋杀害丈夫被捕,后被判处无期徒刑,省高院发现案件事实中有不清之处,发回重审。台州中级法院重审后查明,王*香没有杀害丈夫的故意,客观上也未实施相关行为,作出了无罪判决。
于是,39日,经台州中级法院批准,王*香结束了近三年的铁窗生活,走出了仙居县公安局看守所的大门。
415日下午,记者采访了已在仙居城关某工艺厂做工的王*香以及为其作无罪辩护的律师应东峰。
大战乡是一个山区乡,该乡有一个外村。因地处深山,这个村连机耕路都不通,即使到有机耕路的村子,也要走2.5公里多的山路。王*香与丈夫李*弟从小就在外村长大。1994年,两人经自由恋*后登记结婚。同年生育一子。李*弟平时做石匠或打工,王*香则在家带养儿子,一家三口过着和美的小日子。
然而好景不长,这种与世无争的生活就被一个叫王*木的人打破了。王*木是屠夫,平时沾花惹草,横行乡里,平时在四乡八邻都颇有名声,且其家族庞大,在当地势力很强,尤其他于197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,劳改释放回家后,更是被许多人称为王老大
19974月份的一天夜里,李*弟在城里打工,王*香忙完家务后,与儿子早早入睡。对王*香垂涎已久的王*木偷偷地耒到她家,不顾她死命争扎,奸污了她。第二天,李*弟回家,王*香哭着告诉她头天晚上发生的事情。李*弟也眼泪汪汪的,但他说,我们家族不大,斗不过人家,而且这件事说出去难听,以后小心点就是了。李*弟的软弱使王*木更是得寸进尺。他有事无事经常到李家玩,如李*弟不在家,就强行与王*香发生关系。而出于无奈,王*香到后耒也听之任之了。外村本耒不大,很快村民就风闻了王*木与王*香的关系。
为了达到长期占有王*香的目的,19983月初,王*木要求王*香跟他一起到黄岩做服装生意,双方约好311日在仙居车站碰面。但由于与丈夫感情一贯很好,顾及家庭等因素,311日王*香变卦失约。王*木则在车站等到末黑才回家。次日上午,王*木趁李*弟外出卖树之机,到王*香家责问其失经原因,并威胁她:假如你不去,到时就后悔也耒不及了。王*香说:大不了我死在你手上,不去就不去。随后,王*香叫王*木离开。待其离开后,王*香做好早钣,与儿子吃完后,将一碗面条放在锅里,并用锅盖盖住,然后带儿子去玩了。
遭到王*香拒绝后,王*木越想越不甘心。俗语说恶从胆边生,他回家拿了一包老鼠药,趁王*香出去之机,倒在其留给李*弟吃的面条里。上午9时许,李*弟回家了,如往常一样拿出锅里的面条就吃。孰料,吃了后马上就抽筋、口吐白沫。王*香见状赶紧叫耒村卫生室的赤脚医生。医生判断系中毒。王*香边哭边叫左邻右舍抬李*弟去医院抢救。但没有走出一、二里路,李就气绝身亡,含冤离开了人世。为掩人耳目,王*木也积极参与了抢救。
当天下午,得到李*弟死讯的亲戚耒了后,王*香叫李的妹妹去报案。313日中午,仙居警方耒到外村侦查此案。根据村民反映的王*木与王*香关系等情况,警方认为,两人有共同合谋杀害李*弟的嫌疑,将二人带回公安局进行审查。在警方的讯问下,王*木交代了自已曾与王*香讲要毒死李*弟,王*香未加反对,后自已就在面条里下了毒鼠强(俗称三步倒)等犯罪事实。根据其供述,警方在李*弟屋后路坎下菜地里提取到有三步倒字样的外壳包装袋一只。据此,警方将两人列为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,1998315日予以刑事拘留,同年422日逮捕。
在看守所期间,王*香整日以泪洗面,她告诉同监室的人,王*木确曾提出过要毒死李*弟,但自已予以反对,并说担忧王*木把责任推给自已而被枪毙等。1999426日,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王*木、王*香犯有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。同年518日,台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王*木死刑,王*香故意杀人成立,判处无期徒刑。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起,王*香更是痛不欲生,监友们也很同情她的遭遇,都劝她确实冤枉的话,就上诉。王*香相信法院会查明案件事实,给自已以公正的判决,向省高级法院提出了上诉。省高院作出了(1999)浙法刑终字第316号刑事裁定书,将案件发回重新审判。
*香看到了希望,她写信给自已的哥哥,叫他代为聘请律师为自已辩护。应东峰律师接受王*香委托为其辩护人参加诉讼。应东峰律师会见了王*香,听取其关于案件的祥细情况,并认真地查阅了案卷,再深入调查,掌握了案件经过。
今年220日,台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应东峰律师就检察机关指控王*香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,根据事实和法律明确提出王*香无罪的辩护意见。他认为,王*香主观上没有毒死李*弟的故意,也没有动机。客观上也没有毒死李*弟的行为(包括不作为),且积极叫人实施抢救,又主动叫人报案等等,均与一般的故意杀人行为不符。应东峰律师还当庭出示了李*弟亲属一直为王*香鸣冤叫屈的申诉材料。
台州中院经审理查明,王*香虽多次供述了犯罪事实,但前后矛盾,又无其他证据证实。王*木多次口供中,对王*香是否知道自已投毒均未供述,且多次否认与王*香说过要将李*弟毒死。王*香的同监人犯羊某、张某及王*木同监人犯张某、季某的证词均未反映到王*香实施了犯罪行为。为此,法院认为,就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成立,王*香及其辩护人就案件事实提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成立,予以采信,227日,台州中院判决王*香无罪,王*木的故意杀人罪成立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终于等到了法院对自已的公正判决,王*香喜极而泣,39日被释放时距自已被拘捕之日刚好过了三年差六天。她告诉记者,连自已的儿子都 不认识自已了。采访结束时,她又哭着说,还是要感谢台州中院对自已的公正判决,感谢应东峰律师仗义执言为自已作无罪辩护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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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仙居县环城西路106号供电大楼北边180米仙德小区对面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应东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应东峰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10*********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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